澳大利亚正式将《公司法》下的数字资产平台纳入金融牌照体系:新提出的《公司修正案(数字资产框架)法案 2025》,把“数字资产平台”和“代币化托管平台”定义为金融产品,要求为客户持有或管理数字资产的机构取得 AFSL 金融服务牌照,并给出约 18 个月过渡期。
这意味着,加密业务在澳洲不再只是“注册一家公司”,而是要在控股架构、实体职能划分和合规成本上,按“类证券市场基础设施”的标准重新算账。

事实锚点:澳洲把“管币的平台”拉进金融牌照
澳大利亚财政和金融部门已向议会提交《公司修正案(数字资产框架)法案 2025》,启动数字资产平台持牌监管的立法程序。
核心变化可以概括为四点:
· 两类新金融产品入法 法案在《公司法》框架下新增两类金融产品:数字资产平台(digital asset platforms)与代币化托管平台(tokenised custody platforms),专门覆盖为客户持有、撮合或管理数字资产及代币化资产的业务形态。
· 平台需取得 AFSL 金融服务牌照 只要在澳洲经营、并替客户持有或控制数字资产的平台,即被视为提供金融服务,必须取得 Australian Financial Services Licence(AFSL),接受与传统金融机构相似的资本、治理、披露与合规要求。
· 设置豁免与门槛,给小型平台有限空间 政策沿用此前咨询稿思路,对持有规模较小、风险较低的平台保留门槛和豁免设计空间,但一旦超出资产或客户阈值,就会被完全拉入 AFSL 框架。
· 给出约 18 个月过渡期 从法案通过并生效起,行业整体大致有 12 个月准备期,加上 6 个月合规调整宽限期。超过时限仍未取得牌照、继续经营的平台,将面临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
监管希望借此解决的根本问题,是:在加密资产已被大量零售和机构采用的现实下,平台破产、资产挪用、治理失灵所带来的系统性消费者风险与市场信任缺口。对企业来说,游戏规则被改写的维度至少包括三层:主体身份从“科技公司”走向“金融机构”,准入门槛抬升,集团控股和职能布局需要围绕牌照重新设计。
现象层:正在发生什么样的结构变化?
在新框架抛出后,澳洲本地与跨境市场参与者已经出现几类清晰的调整方向:一端是有能力“金融机构化”的头部平台,开始把澳洲视作区域合规枢纽;另一端是更轻量的技术团队与创业项目,主动退向“纯技术/非托管”定位,把牌照压力外包给合作方。监管与服务生态则围绕 AFSL 与数字资产专门义务,加速重组。
可以从几个可见的行为切片来理解变化:
· 审批怎么看?——从“是否需要牌照”转向“适配哪一类牌照” 过去几年,很多项目的核心问题是:业务到底算不算金融服务,现在则变成:在数字资产平台新定义下,是否落入 AFSL 范围、需要哪类授权、是否要叠加托管或市场类许可。律师与合规顾问的工作重心,从解释灰色地带,转向帮助企业设计“可被监管接受的功能组合”。
· 平台怎么调?——业务模块被拆分成监管可理解的“功能块” 典型 CEX、Earn 平台和 RWA 项目开始内部拆分:交易撮合、资产托管、借贷/收益、做市自营、钱包与风控被视为不同“功能块”,分配给不同实体或合作伙伴,以便在澳洲只让最适合的那块业务进入 AFSL 视野,其余部分转为技术输出或境外运营。
· 银行与机构怎么看?——从“回避”到“有条件合作”的窗口打开 对澳洲本地银行和机构投资者而言,持牌化意味着可以在更清晰的合规框架下,与少数符合要求的平台展开托管、清算、投资和分销合作。部分银行开始重新评估是否为合规平台提供结算账户、信贷额度或联合产品。
· 服务生态怎么变?——从单一牌照申办,走向“结构+系统”一揽子方案 法律、会计与合规科技服务商,不再只卖“牌照申请”,而是围绕 AFSL + 数字资产专门义务,打包提供:集团架构重组建议、资本与风险管理方案、托管技术与钱包管理系统、交易监控与链上分析工具的整合。企业购买的是一整套“可持续运营的持牌平台蓝图”,而不只是准入许可。
整体上,成本结构和进入门槛都在上移,但对愿意“以金融机构标准做事”的平台,合法合规运营与机构合作的空间在扩大。

驱动力:为什么会这样改?
1️⃣ 财税与市场信任:堵住“无监管资产池”的风险缺口
澳洲监管层过去几年在多轮咨询中反复提到:大量居民和企业已通过平台持有数字资产,但这些平台并未纳入与银行、券商相同层级的监管,形成了规模可观、却缺乏托管标准与资本约束的“影子资产池”。
在这条逻辑下,监管的首要目标不是通过征税增加财政收入,而是把最大部分的资产托管和交易活动拉回可见、可查、可问责的金融体系之内。数字资产平台被定义为金融产品、纳入 AFSL,意味着其客户资产管理行为将接受财务审计、风险评估与持续信息披露,这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减少系统性恐慌事件。
2️⃣ 金融基础设施升级:让数字资产服务“接轨”传统金融标准
从政策表述看,澳洲坚持“相同活动、相同风险、相同监管”的原则,希望避免出现一块科技驱动的资产服务体系长期游离在既有金融基建之外。
数字资产平台实质上承担了交易所、托管行、清算机构甚至部分投行功能,如果继续以“科技公司”名义运营,就会形成标准错位:传统金融机构在严监管下运营,而平台在相似风险水平下却缺乏等价约束。
这次改革通过“两个新金融产品+AFSL 接入”,把数字资产平台的关键职能嵌入既有金融监管语言和技术体系中,为未来与证券、支付、清算等基础设施的对接留出接口。
3️⃣ 国际规则对齐与竞争:争取成为“可监管的创新中心”
在国际维度上,欧盟 MiCA、新加坡数字支付代币框架、香港虚拟资产牌照等,都在推动“持牌中介+透明托管”的路径。澳洲如果长期停留在宽泛指引和个案执法阶段,将被视为“监管不确定”的市场,不利于吸引长期资本和合规型创新机构。
通过将数字资产平台纳入《公司法》,澳洲实际上向全球释放信号:这里的创新是在清晰规则之上展开的,监管希望与行业共同构建一套既支持技术落地又能保护投资者的制度组合。对正在布局多法域的企业而言,澳洲不再是“试水地”,而开始与欧盟、新加坡等地一起被放在同一张对比表中。
在财政压力、金融稳定和国际竞争的多重约束下,监管选择利用成熟的 AFSL 框架,叠加针对数字资产特点的附加义务,把原本碎片化的指引整合为一套可预期的监管路线,让“谁能在澳洲长期做平台”这件事变得更容易被判断。

对企业意味着什么:四类主体在澳大利亚的角色与结构调整
从企业视角看,这次变化不只是“要不要申请一张牌照”的问题,而是会实质改变:
· 集团股权结构中,澳洲实体扮演什么角色(区域控股、运营主体还是纯技术公司);
· 哪些职能要实实在在落在澳洲(托管、风控、合规、客户服务);
· 税务与合规规划需要从“年度合规”升级为围绕 5–10 年业务发展和多法域监管协同的长期设计。
下面以四类典型主体为例,梳理策略重点:
| 企业类型 | 策略重点 |
|---|---|
| 已在澳洲有一定规模的全球性交易所 / 托管平台 | 建议尽快完成“平台定性”与 gap 分析:哪些业务功能落入数字资产平台 / 代币化托管平台定义,哪些可以拆分为技术或境外业务。在澳洲实体层面,提前规划 AFSL 申请路径、资本与管理层配置,以及客户资产托管与清算职能的落地方式,同时为未来与银行及机构合作预留合规能力。 |
| 准备进入澳洲市场的区域性平台或初创项目 | 需要在进入前就决定定位:是走本地持牌运营,还是通过白标 / API 等方式挂靠本地持牌机构。前者要在商业计划中计入 AFSL 合规成本与时间,后者则要把品牌、收益分成与客户数据权属写清楚,避免在法律上被视为实际平台运营人而承担同等监管义务。 |
| 以 RWA / 代币化金融产品为主的机构(代币化债券、基金、不动产等) | 应将澳洲视为潜在的“合规 RWA 市场”,但前提是接受代币化托管平台加金融产品发行的双重监管。在架构上,需要明确底层资产托管实体、代币发行与分销实体的分工,确保实物或证券资产的托管、估值和赎回机制符合金融服务与托管标准,并可向机构投资者和监管解释清楚。 |
| 做钱包、节点服务、链上分析等“轻牌照”技术团队 | 策略重点在于刻意保持“非托管”或“工具型”定位,避免在合同和产品设计上承担对客户资产的控制权。需要在产品条款中清晰界定:资产由用户直接与链或持牌平台交互,澳洲实体只提供软件、基础设施或数据服务,同时注意不要通过子账户、代为操作等功能不小心跨入数字资产平台定义。 |
不同类型企业在澳洲的结构选择,会从“能否做业务”这一层面,转向“以何种受监管身份长期经营”。对头部平台而言,这更像是一场“从科技公司到金融机构”的升级;对轻量团队而言,则需要在创新空间与监管边界之间重新划分自己的业务形态。

万企帮观察:给出一套可执行的结构化思路
在项目实务中,关于澳洲这样的新监管框架,企业最容易卡在两个地方:一是只问“要不要拿牌”,却没有先搞清楚自己的功能和风险在监管视角下是什么;二是只看当年的合规成本,没有从集团版图和 5–10 年的业务规划出发评估“在哪些法域真正当金融机构”。
可以尝试用一套三步法,把问题结构化:
第一步:先做“功能—风险—监管对象”的三维梳理
· 列出企业在澳洲实际或计划提供的全部功能:托管、撮合、借贷、做市、RWA、钱包、节点、数据等。
· 对每一项功能问三个问题:是否涉及客户资产控制权、是否产生市场或信用风险、是否在法案定义中接近数字资产平台或代币化托管平台。
· 用这张清单区分出:高概率需要 AFSL 的功能模块、可以留在技术层的模块,以及应该外包给合作机构的模块,为后续架构设计和谈判提供事实基础。
第二步:再选“牌照承接路径”——自持、共建还是挂靠
在功能梳理清楚之后,可以将选项简化成三条路径,并逐一算账:
· 自持 AFSL:适合已经在其他法域持牌、有成熟合规团队、希望在澳洲建立长期机构客户基础的企业。需要评估资本、人才和时间成本,并考虑是否将澳洲实体升级为亚太区控股或风险管理中心。
· 与本地持牌机构共建:通过合资、技术合作或品牌授权,由本地机构持牌,企业提供技术和部分前端服务。这要求提前设计清晰的合同边界、风险分担机制和退出安排,并接受收益与控制权上的折中。
· 挂靠模式(白标 / API):适合轻量项目或早期进入者,重点是保证法律文件中明确自身为技术和流量提供方,避免因过度参与运营决策被视为实际平台。
每一种路径,都需要结合集团整体牌照布局来判断:是否有必要在澳洲再增加一块金融监管重资产,还是将有限的持牌资源集中在欧盟、新加坡或香港。
第三步:拉出时间轴,把 18 个月窗口拆成几个关键里程碑
结合过渡期,可以把行动拆成几个阶段,便于对内对外沟通:
· 0–6 个月:完成内部功能与风险梳理,给董事会一份“澳洲视角下的业务与牌照分析”,决定是自持、共建还是挂靠;同时启动与本地律所、合规与技术供应商的初步沟通。
· 6–12 个月:如果选择持牌或共建,完成澳洲实体角色调整、核心管理层和负责人的安排、初版合规与风险管理框架设计,并预演客户资产托管和清算流程;如选择挂靠,则重点在于锁定合作方并敲定合同结构。
· 12–18 个月:提交牌照申请或完成合作方准入,按监管要求打通 IT 系统、报表与审计周期,做好面向机构、银行和客户的沟通,明确在澳洲市场的长期定位与服务范围。
通过这三步,决策层可以把“要不要在澳洲持牌”从抽象判断,变成有数据、有时间表、有比较维度的结构化选择,更容易说服内部管理层、当地监管和潜在金融合作伙伴。
在“平台持牌化”之后,谁能留下来?
从本质上看,澳大利亚这次数字资产平台持牌化,并未关闭技术创新的空间,而是把真正承担托管和撮合功能的平台,拉回与传统金融同一套制度之下。机会仍然存在,只是从面向所有项目的普遍开放,转向面向那些愿意以金融机构标准经营、并在澳洲放下足够实体能力的平台。
对中国企业与跨国集团来说,问题已经不再是“能不能在澳洲做加密业务”,而是“是否愿意在这里承担持牌金融机构的角色、为此调整股权、职能和合规资源配置”。旧结构在短期内还能延续一段时间,但随着过渡期结束,隐藏在牌照与托管标准背后的风险,会越来越难以忽视。
在这套新规则下,你是继续把澳大利亚视作短期试水的业务点,还是愿意重新设计股权、职能和合规路径,让它成为集团版图中可以长期审视、能与全球机构对接的一个节点?